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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书院予我”征文活动征稿

发布时间:2023-11-10 10:25:36   来源:本站    作者:责任编辑

  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建设“书院之城”打造“全国书院之城”城市“金名片”以来共建成各类型书院135所,目前,全市书院建设主要分为历史书院、社区书院、景区书院、学校书院、文旅融合书院等几种类型。

  随着书院建设的快速推进,“书院之城”在文化传承、社会教育、主流价值传播等方面的公益性职能逐步凸显。各类书院在日常运营中,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,惠及各年龄层群众,为充分展示“书院之城”建设成果,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开展“书院予我”征文、“书院印象”摄影征稿,两项活动。

  一、组织单位: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
  二、征文要求

  1、征文主题:书院予我

  2、征文内容:文章题目、格式自拟,须紧扣“书院予我”主题。可以叙述书院在个人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的重要作用、亲身感受;亦可以通过对书院历史、文化等相关内容的发掘与整理进行创作。

  3、文章要求观点鲜明、主题突出、抒发真情实感、内容健康向上,具有一定的思想性、文学性和较强的可读性。

  4、体裁以散文、记叙文、随笔为主,字数应在800字到1200字之间。

  三、征文时间

  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6日,

  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。

  四、投稿须知

  1、来稿请提供作品完整电子文稿word版,将征文作品发送至邮箱:314414000@qq.com。

  2、邮件主题请注明:“书院予我征文+姓名+征文标题”。邮件正文中请包括您的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征文标题。

  3、版权说明:提交的征文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但活动主办方有权在宣传、展览和相关材料中使用作品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。

  4、注意事项:提交的征文必须是原创作品,不得抄袭他人。征文内容必须遵循学校规定,不得包含不当或违法内容。主办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征文进行筛选和调整。

  五、评选与奖项

  1、征文截稿后,将邀请省内知名作家、评论家、编辑等组成评审委员会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评选出相应奖项。

  2、评选结果将在2023年11月21日公布。

  3、此次征文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5名、二等奖10名、三等奖15名。所有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、奖杯、奖品。

  本活动解释权归征文活动组委会所有。

  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“书院予我”征文组委会

  “书院印象”摄影展征稿

  一、组织单位: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
  二、征文要求

  1、征稿主题:书院印象

  2、征稿内容:

  所有提交的作品须紧扣主题。可从书院场馆、风光、书院人文等多角度、多层面进行创作。

  三、投稿须知

  1、文件命名:请使用以下格式命名文件:书院之城摄影展+姓名+作品标题.jpg(例如:李明_书院之美.jpg)。

  2、作品说明:每张作品需要附上简短的文字说明,介绍照片背后的故事、灵感或拍摄经历(最多100字)。

  3、格式要求:提交的照片应为高分辨率JPEG格式,最小不少于2M。

  4、每位摄影师最多提交3张作品。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314414000@qq.com。

  5、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摄影师本人创作的原创作品,不得盗用他人图片,不得侵犯他人版权。

  6、提交作品的摄影师保留作品的版权,但同意允许活动主办方在活动宣传、展览和相关材料中使用作品,不得用于商业用途。

  四、征稿日期:作品提交日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6日,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。

  五、评选与展览

  1.征文截稿后,将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评选出相应奖项。

  2、评选结果将在2023年11月21日公布。

  3、此次征文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5名、二等奖10名、三等奖15名。所有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、奖杯、奖品。

  3、获奖作品将以展板形式在西大街、古莲花池、直隶总督署、淮军公所、重点书院进行展示。

  六、注意事项

  1、请确保您的作品和说明文字真实、准确,不得包含任何不当内容。

  2、提交的作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权益。

  3、主办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筛选和调整。

  本活动解释权归征文活动组委会所有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  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“书院印象”征稿组委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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